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2022年12月到期的项目(含批准延期项目)均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要求:
1、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2,结题报告须附相关成果附件材料,项目成果包括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采纳报告、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
2.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
3.纸质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4:00前统一上报第五临床医学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27461618@qq.com。
三、其它事项
1.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延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4月7日前报学校第五临床医学院。
2.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负责人,不予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
3.项目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最长延期至项目截止时间后一年。对因故离开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上报。
4..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工作,结题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级各类限项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附件2: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附件3: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清单.xls
第五临床医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