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重点实验室),各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省教育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另委托我省高校开展其他专题研究。
二、基本要求
(一)重大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24个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请结合我校优势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二)重点项目:此类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参与科研项目,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不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19年7月1日起。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者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有在研的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4.申报项目不得与2019年度申报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复。
5.原则上不支持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
6.校科研基金项目未能按期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7.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并给予适度政策倾斜。
五、其它要求
1.各单位将项目初评后上报学校科技产业处。
2.学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9日前,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或逾期申报。
3.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包括《安徽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名以项目申报人的姓名命名)、《高校评审推荐2019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纸质和电子版统一上报。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并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做好项目申报,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学术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5.请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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